改姓名的法律依据
在中国,更改姓名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。

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的简要概述:
1. **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**:
- 民法典中关于姓名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人格权部分,其中第1012条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依法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,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”
- 这意味着成年人有权依法变更自己的姓名,但变更姓名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。
2. **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**:
-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:“公民变更姓名,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,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批准后,予以变更。”
- 这规定了变更姓名的程序,包括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,以及户口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。
具体变更姓名时,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- **年龄要求**:成年人(18岁以上)可以自主决定变更姓名,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其监护人同意。
- **变更原因**:变更姓名通常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,如姓名与个人身份不符、因婚姻、收养等原因需要变更等。
- **程序**: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变更姓名的申请,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婚姻证明等。
- **限制**:不得使用国名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等名称,不得使用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词汇。
总之,变更姓名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合法合规。